植物甾醇酯的安全性已經得到了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認可。1999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 FDA) 就已經批準添加植物甾醇及酯的食品可使用“有益健康”標簽。2000年,美國 FDA發布的健康公告稱∶“植物甾醇及酯、植物甾烷醇及酯,能通過降低血中膽固醇水平而有助于減少冠心病的危險。每天從膳食中攝入 1.3g植物甾醇或 3.4g植物甾烷醇能達到明顯降低膽固醇的作用”。
2003年2月,美國 FDA批準了嘉吉公司植物甾醇有利于心臟健康的健康聲稱,正式給予植物甾醇市場“合法地位”。
1999年,日本農林省也批準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植物甾烷醇、植物甾烷醇酯為調節血脂的特定專用保健食品FOSHU的功能性添加劑。
2004年,歐盟委員會批準植物甾醇和植物甾醇酯在幾類特定食品中使用,如黃油涂醬、牛奶類產品及優酪乳類產品。2007年2月,英國食品標準局在遵照歐盟新食品法規的同時,給予植物甾醇健康成分的審批。
2010年,我國允許植物甾醇和植物甾醇酯作為新資源食品在食品中添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2010年第3號新資源食品公告)。